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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强制性地方标准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意见的公告
作者: 2010-05-10 09:22:28 浏览:301
信息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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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已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审定会的审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10年6月1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联系电话:0771-5320600转636,地址:南宁市星湖路26号,邮编:530022)。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0年5月10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本标准不适用于个人或者单个家庭自用的电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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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10060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 16899-1997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9]第549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电梯 elevator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3.2 日常维护保养 daily maintenance

  对电梯进行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以及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3.3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 elevator maintenance unit

  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相应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许可,符合3.2规定业务内容的单位。

  3.4 电梯使用单位 elevator user unit

  具有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包括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电梯产权所有者授权或委托,具有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4 基本要求

  4.1 本标准是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的基本要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定高于本标准的日常维护保养标准,但不得少于本标准规定的项目、内容、要求及周期。

  4.2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约定日常维护保养的期限、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日常维护保养的内容和要求;

  b)日常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与期限;

  c)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4.3 质量保证期内的电梯应按本标准的要求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4.4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必须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4.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保养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4.6 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在日常维护保养中应当严格执行电梯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并作出记录。

  4.7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应使用铅笔、圆珠笔。

  4.8 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填写一式两份,使用单位和维护保养单位各保存一份,保存时间至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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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

  5.1 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本标准及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

  5.2 使用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5.3 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责任制度和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5.4 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5.5 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a)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b)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c)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d)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护保养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e)电梯钥匙由专人管理,应当由取得相应电梯作业人员证书的人员使用。

  f)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g)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时进行救援演练。

  h)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i)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处理故障,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j)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k)监督并且配合电梯维护保养单位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l)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m)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n)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对电梯实施电子动态监管,确保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事故处理及时、到位。

  6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的责任

  6.1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与转包。

  6.2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日常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

  6.3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施工过程中,现场维护保养人员不得少于2人。

  6.4 维护保养单位对其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对新承担维护保养的电梯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确认。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并且处于正常的运行状态。

  6.5 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按照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分为半月、季度、半年、一年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见表1、表2、表3、表4。(详见http://www.gxqt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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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a)按照本标准、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确保其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

  b)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日常维护保养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c)设立24h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报告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护保养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

  d)对电梯发生的故障和事故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e)建立维护保养的电梯数据库,将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归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档案。

  f)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g)对承担维护保养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h)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标准一年维护保养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护保养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

  i)安排维护保养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j)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k)及时向电梯使用单位推荐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

  6.7 维护保养单位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时应当进行详细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并且保存存档,定期检验时应当提供给检验检测机构核查。

  6.8 维护保养单位质量检验(查)人员或管理人员要对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7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

  7.1 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1的规定。(详见http://www.gxqt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

  7.2 杂物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2的规定。(详见http://www.gxqt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

  7.3 液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3的规定。(详见http://www.gxqt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

  7.4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日常维护保养项目、内容、要求和周期应符合表4的规定。(详见http://www.gxqts.gov.cn/首页的通知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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